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〔2007〕4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员工校外住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1、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。员工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居住的,要履行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。
2、对员工在校外居住的申请,由学院负责审批,并报员工处备案。员工申请校外住宿,要写明理由和校外住宿地点,并征得员工家长同意(签字或盖章)。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审核员工校外住宿理由和校外住宿地点,与员工家长进行直接沟通,并做好员工校外住宿的安全教育。
3、员工因生病、心理障碍、考研学习等原因对住宿条件有特殊要求,但学校又无法解决的,学院可以同意员工在校外租房居住。员工家庭住址在学校附近的,学院可以同意员工在家住宿。其他原因要求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一般不予批准。
4、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的,按《必赢76net线路员工纪律处分规定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。
5、员工在校外居住期间要做好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工作。员工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等均由员工自己负责。
6、在校外住宿的员工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,服从学校公司产品工作安排。
7、若遇特殊情况或有关管理政策的变化,学校有权要求员工回校住宿。